2018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26 17:55

  为提高市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中的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以下简称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将实行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以下简称展会目录)制度,即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参加的展会,必须列入展会目录,方可申请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资助。

展会目录采取主动申请和审核批准的方式制定。即由各申请单位按通知要求主动提出申请,我署依据审核程序拟定年度展会目录。从即日起,我署将开展本申报年度展会目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举办的科技经贸类展会的主办或承办单位。

二、展会要求

(一)必须在国内举办(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二)展会举办时间必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4月31日(以上起止时间为开幕时间);

(三)展会面积不低于7500平方米;

(四)我市参展企业不少于40家或参展企业面积合计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申请表(见附件1);

(二)展会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三)展会主办方(承办方)与会展机构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四)我市参展企业一览表(见附件2);

(五)展会获得UI或P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承诺书;

(七)展会会刊及展位图

注:每一个展会的申请材料请按(一)至(六)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在每页申请材料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5月15日止。

2018深圳常报项目截止时间

1、创业资助项目:2018年01月12日2018年02月23日

2、创客创业资助:2018年01月26日2018年03月16日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4、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第三批:2018年08月14日2018年09月14日

5、国家高新培育入库: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6、研究开发资助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7、国家高新培育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更多政府资助补贴免费咨询华源旭知识产权:0755-33016337

原文链接:/h-nd-403.html

标签: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9-2022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