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资助申报指南_政府补贴申请_政府项目申报_政府项目代理申报

2019-03-25 17:53

一、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事前资助,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二)高技术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直接资助金额不超过财政股权投资金额,合计最高3000万元。

1.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社会专业股权机构投资资金的50%,最高1500万元。

2.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1500万元。

(三)高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扶持计划: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1500万元。

(四)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资助,最高1500万元。

(五)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近三年平均主要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财务制度健全,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须提供相关领域的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

3.申报单位上年度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10%。

4.申报项目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5.申报项目须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资金已落实,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

6.申报项目应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关规定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且时限未超过2年,并已根据需要取得环评批准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8.工程研究中心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产学研合作。

9.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10.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已与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预期股权投资资金(含财政股权投资)+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11.已签订银行贷款合同,且贷款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贷款合同应约定贷款资金仅用于所申报项目,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能够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13.项目单位成功举办市政府交办的2018全球智能汽车前沿峰会。

原文链接:/h-nd-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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