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补贴申报指南-政府项目申报-政府补贴申请

2019-04-11 10:22

一、审批内容

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配套奖励。

二、资助标准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名1000万元;

(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每名300万元;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每名万元,二等奖前3名的每名100万元,二等奖非前3名的每名60万元;

(四)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名500万元;

(五)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每名100万元;

(六)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每名6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每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且注册时间须在申报奖项之前。

(二)申报奖项应为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以国务院发布的当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当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通报为准)。

(三)申请单位近5年内未接受过刑事处罚,或未作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正在接受调查;近3 年内未因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接受过行政处罚。

(四)申请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四、申请材料

(一)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信息和上年度完税情况事项真实无误的承诺书;

(三)获奖证书(含完成单位);

(四)获奖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申请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4月9日4月26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4月28日5月6日。

原文链接:/h-nd-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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