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首届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评选细则

2019-12-10 16:17

一、评选条件

(一)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

科技型企业指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其主营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规定。

(二)成立时间:企业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计算)。

(三)营业收入:2018年度在4亿元以下。

(四)研发投入:

1、2018年度营业收入在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需达100万元及以上。

2、2018年度营业收入在0万元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需达10万元及以上。

(五)知识产权:2014年起至今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含境内外)。

(六)企业社会诚信良好,2016年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选办法

评选分成初创组和成长组。初创组评选范围为2018年度营业收入在0万元以下的企业,成长组评选范围为2018年度营业收入在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相关评定程序,初创组评选出不超过20家企业,成长组评选出不超过30家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如需申报该项目可在线联系顾问)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按注册时间计算,提供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下同)。

(四)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2018年度纳税证明

(六)企业2014年起至今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含境内外)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2017年起至今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

(八)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技术标准制定前五名参与单位之一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相关文件首页复印件盖章即可)。

(十)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一)经认定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创业团队或高层次人才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二)2017年起至今上级科技立项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三)其他文件;

本次评选入选企业将获得首届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称号,并享受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培育扶持专项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培育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属于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并于1年内提出首次申请。

  (二)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1. 连续两年,给予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0%、每年最高万元扶持。

  2. 连续两年,给予不超过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30万元扶持。

  (三)获得我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的,可申请认定为龙岗区中小创新企业50强,但不予重复扶持。

深圳常报项目截止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国家高新培育入库

4、研究开发资助项目

5、国家高新培育项目

6、技术改造投资补贴

7、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8、深圳市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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