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
1、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内,类人才应在55周岁以内,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内。有特别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其中可认定为类人才的有:
(1)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圳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2)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3)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4)近5年,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且在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主要职务者(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深圳市各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补贴
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罗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龙岗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盐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光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南山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福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坪山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大鹏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高层次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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