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请指南

2017-03-20 14:10

2016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请指南

一、企业孵化器审批内容

  对高新技术成果、科技型企业和创业企业进行孵化培育的空间载体项目资助。重点支持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等项目。二、企业孵化器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7号; (二)《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规〔2015〕10号。三、科技企业孵化器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四、科技企业孵化器审批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在项目合同期内提供一定面积的场地由政府支配; (三)制订了较完善的科技企业孵化制度,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或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开展创业辅导、投融资、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孵化服务; (四)在孵企业数量达10家以上。五、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材料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八)自有场地房产证明(验原件); (九)入孵企业场地租赁协议或孵化协议(验原件); (十)孵化器运营管理方案; (十一)提供孵化场地面积承诺书; (十二)所在行政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深圳政府补贴及项目资助申请想起免费咨询 201553588 13923812050

原文链接:/h-nd-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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