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首次认定福田区总部企业最高扶持补贴300万

2020-09-08 10:55

支持对象

(一)总部企业认定

符合《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二条总部认定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福田区总部企业。(二)准总部企业报备新迁入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向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准总部企业报备申请。(三)总部楼宇认定有打造总部楼宇意向的运营机构可与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区政府将在各大招商活动中予以重点推介。达到总部楼宇认定标准,经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可认定为区总部楼宇,获得区政府授牌,并配备楼宇服务专员提供一对一服务,可优先获得产业政策辅导、政务绿色通道等针对性服务。

项目说明

首次认定福田区总部企业,可依条件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最高300万元。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已获得总部企业认定;2.未享受过福田区总部企业认定奖或金融总部激励奖;3.上年度(或近12个月)在福田区综合贡献超过1500万元。

原文链接:/h-nd-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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