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今年我区高企申报总数占我省40%之上,创历史时间新纪录,现阶段高新企业审查工作中早已完毕,市科创委已于9月30日对外开放审查結果查寻,企业可自主查寻审查結果,我区承担审理坪山区企业复议、向市科创委强烈推荐复议企业等有关工作中,现通告以下:
一、坪山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审理、强烈推荐行政机关
复议审理行政机关:深圳自主创新联合会
复议强烈推荐行政机关:深圳坪山区自主创新局
强烈推荐行政机关详细地址:深圳坪山区深圳坪山大路333号
热线电话:0755-28318304、28339213
二、强烈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的审理范畴
坪山区申请办理今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根据企业,综合性得分未做到70分。
三、申请办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强烈推荐的标准
优先选择强烈推荐专家评审結果出現显著不正确的企业报名参加复议。显著不正确关键包含:
(一)资产总额年增长率得分或市场销售收入增长率得分,出現2分(含)之上的得分不正确,且此项得分不正确立即造成审查結果更改的。
(二)企业有着Ⅰ类专利权,但专利权总数得分低于7分(没有)。
(三)参加国家规范制订的加分项工程应加没加。
(四)有着17年至今得到受权的自主研发的Ⅰ类专利权的企业
(五)参加国家级规范制订的企业等市、区关键适用的企业。
四、申请办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的方法
企业可根据申请书方式向深圳坪山区自主创新局明确提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申请办理。由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监管必须,本次复议纸质材料可快递公司申报,请于10月13此前将有关复议原材料递送至详细地址:深圳坪山区深圳坪山大路333号区委区政府大厦111室,手机联系人:邹工,联系方式:0755-28318304。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申报材料
(一)国高复议申请报告;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企业未根据权威专家评价语;
(四)申请办理企业对下列层面权威专家评分有质疑的,还应出示以下证明文件:
1.有关《技术领域》要求范畴的:需出示产品研发合同书、专利权及市场销售商品等。
2.有关研发支出占有率的:需出示《2019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有关高新技术商品(服务项目)收益占有率的:需出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专利权、国家或国家标准制订文档。
4.有关财务指标分析的:需出示企业近三个本年度的审计汇报。
六、复议申请办理程序流程
(一)审理。接到企业复议申请办理后,复议行政机关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办理,给予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办理,决策未予审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备或是描述不清楚的,告之企业撤销案件。企业无书面通知贷款逾期不撤销案件的,视作同意舍弃国高复议申请办理。
(二)核查。复议行政机关承担审批工作中的工作人员对企业复议申请办理开展实审,明确提出建议。
(三)准许。经复议行政机关责任人或是团体探讨准许,依照上级领导期限规定立即将复议强烈推荐企业名册申报至市科创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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