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0-10-14 17:37

一、资助政策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或实现新产品产业化,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技术水平,对上一年度实施工业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根据区统计局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的技术改造投资额,结合企业的产值贡献、税收贡献等因素,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30%比例的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上年度工业技改投资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在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或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19年12月份固定资投资项目情况表(计划投资500-5000万元的项目打印206-2表;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打印206-1表)(网上提交资料要求: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或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深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或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原件);

(六)企业上年度新增知识产权(已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上传发明专利证明不超过4个,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证明合计不超过10个。(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深圳常报项目截止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国家高新培育入库

4、研究开发资助项目

5、国家高新培育项目

6、技术改造投资补贴

7、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8、深圳市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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