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宝安区技工学校设立及升格追加资助

2020-10-20 10:16

技工学校设立及升格追加资助

(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第二十五条:对在我区新设立的技工学校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分别逐级追加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申报对象:

法人

(三)申报条件:

1.在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单位的设立及升格向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事前登记备案;

2.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宝安区,以培养宝安区鼓励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为目标,经由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成立;

3.在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单位制定并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4.新设立的民办技工学校、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民办技师学院,已投入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5.申报单位依法诚信办学,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政策待遇:

1.新设立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万元、300万元资助;

2.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的追加100万元资助,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的追加1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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