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了引导和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不断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安排,我厅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审工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并推荐上报,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
二、认定程序
(一)各地市推荐单位认真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原则上只推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并进行公示,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三、其他
推荐上报机构数量不超过该地区2019年度纳入火炬统计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的3%,且总数不得超过20家,超出名额推荐将不予受理。同时,推荐上报的机构中专业孵化器占比不低于50%,东北和中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省科技厅
2020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nd-1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