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补贴项目申请指南

2020-10-23 18:05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在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以工业设计理念为引领,运用工业设计工具,发挥工业设计的耦合贯通作用,实现产品在外观造型、友好体验、品牌塑造、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创新并成功转化应用的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

(三)《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1号)

三、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实验材料,开展检测认证、委托开发、专家咨询、国际合作交流、知识产权申请和应用推广等的费用。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属于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操作规程、申请指南(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项目产品是单一产品或基于同一设计理念的系列产品;

2.项目以工业设计为主导,设计水平行业领先,且已获得设计领域的专利或奖项;

3.项目以工业设计引领技术创新,实现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创新成果;

4.项目已实现转化应用,满足市场需求,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5.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申报之日之前建设完成。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扶持项目实施报告(参照提纲填写,原件,重点说明项目设计理念、工艺路线、技术创新性、成果转化效果等);

(三)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免提交);

(四)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奖项或参与制定标准复印件;

(五)项目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项目立项书、销售合同和发票、合作开发协议等,复印件);

(六)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七)项目建设投入佐证材料(大额支出的发票、合同等复印件);

(八)项目产品视频(可附语音或文字解说,直观展示项目产品基本情况,视频单个文件最大30M);

(九)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受理时间

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18:00;

原文链接:/h-nd-1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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