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19〕4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4条。
二、政策内容
支持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协会在高职类以上院校(副省级政府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以上主办)设置专业或培训教学内容,给予设置专业支出的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同一家企业同一批(个)专业设置限申报1次。支持辖区重点企业与海内外机构开展规模化的人才定向培养和引进工作,给予引才成本支出的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同一家企业1年限申请1次。
三、申请条件
(一)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协会在高职类以上院校设置专业或培训教学内容
(1)辖区重点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3000万元以上;
(2)辖区重点行业协会上年度活力评估位于前10名;
(3)高职类以上院校应为副省级政府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以上主办;
(4)设置专业或培训教学内容需于本指南发布后;
(5)企业、行业协会和高职类以上院校专业培训时限不低于3个月且不低于240课时;
(6)同一家企业、行业协会同一批(个)专业设置限申报1次且一年内申报总数不超过3次;
(7)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协会无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辖区重点企业与海内外机构开展规模化的人才定向培养和引进工作
(1)辖区重点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3000万元以上;
(2)企业培养并引进人才数量应在50人以上;
(3)海内外机构应合法正常经营5年以上,其中海外机构原则上应是中外合资机构或与国内有成功合作案例的机构;
(4)每个单位引进的人才,应在用人单位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完税证明3个月以上;
(5)同一家企业1年限申请1次;
(6)重点企业无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支持事项
(1)支出项目主要指学校收取企业的专业设置费用及人才定向培养期间的学杂费支出;
(2)给予专业设置或引才成本支出的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相关阅读
福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
福田区人才考察补贴
福田区人才培养引进补贴
福田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人才补贴
福田区自主落地项目管理人才补贴
福田区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福田区大学生实习补贴
原文链接:/h-nd-1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