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最高补贴1000万

2020-11-06 15:47网址:http://www.sz-butie.com

一、支持对象

具备技术攻关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审批数量: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审批方式: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后申报的模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征集课题中凝练选题,在我委网站挂出课题申请指南,然后以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请单位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来自牵头单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数量应占50%以上。

(四)有合作单位的,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协议中应注明牵头申请单位应负责技术攻关研发内容的50%以上;

2.牵头申请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3.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

(五)申请单位申报2019年度技术攻关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本年度申报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学科布局)、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孔雀团队、创业资助)、创客(创客创业资助)计划的,有申报总量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2016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7年、2018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联合申报2项。

(六)申请人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七)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八)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九)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

原文链接:/h-nd-1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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