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主体对照《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认真填写相对应的《示范项目申报书》。其中,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三、申请时间11月16日下午17:00前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1.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方向)
3-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方向)
3-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 工业互联网方向)
3-4.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方向)
4.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附件1-4下载.zip
原文链接:/h-nd-1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