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未能及时办理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领款手续的申请人补充通知如下:
一、延长领款时间
领款材料提交时间延长至2020年11月23日,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办理领款手续的,将视为放弃资助资金,相关资金将由财政统筹收回。
二、提交领款材料及方式
此次提交资助领款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电子扫描件(提交后请持续留意邮箱是否有补正提示),不接收快递及现场办理方式。
三、提交领款材料及方式
单位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
(一)单位账户证明,盖单位公章;
(二)收款收据客户联或交对方(红)联,盖单位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款收据内容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经费,大、小写金额需要按照拨款名单上对应的金额填写;
(三)《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四)如单位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个人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
(一)个人账户证明,本人签名;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承诺书》,本人签名。
单位办理领款: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收据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账户证明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承诺书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变更证明
个人办理领款: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账户证明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承诺书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未能及时办理领款的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未能及时办理领款的名单.xlsx
原文链接:/h-nd-1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