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和范围
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公安部〈关于对申请永久居留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6〕352号)附件《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所列条件,来广东工作或创业的外籍人才。
根据《省公安厅省外专局省自贸办关于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创新创业人员、境外高校外籍学生等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214号)规定,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照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执行。
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按照有关规定向省自贸办申请办理。
二、认定所需材料
(一)认定登记表。
(二)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需提供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证件信息页。
(三)来粤工作或创业证明材料:已在粤工作或创业的,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及文化部门审批外国文艺演出团体来华演出内容及演出人员,财政部门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及工作人员,需具备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或行业协会注册的外籍飞行员、外籍乘务员、外国医师、外国足球篮球运动员等特殊行业外国人来华工作证明;尚未来粤工作或创业的,提供申请单位合同或聘书及其创业证明材料。
(四)其他证明材料:《认定办法》规定的能证明其属于以下四类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1.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2.外籍知名专家、学者;
3.企业创新创业类外籍高层次人才;
4.由市(区)外专部门推荐的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广东紧缺急需的人才。
以上材料中,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前,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深圳市国内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孔雀人才)
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罗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龙岗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盐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光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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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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