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5:30
截止时间:2021
资助金额 :最高1500万元
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重点支持领域:
海洋经济,本次扶持计划面向海工船舶智能化及海洋观测和探测领域,重点发展海工船舶的智能化信息化装备、船载传感器、深海观测仪器和运载设备,支持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原文链接:/h-nd-2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