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2021
资助方式:政策
申报对象:
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配套服务的生产经营载体,优先认定一批面积较大、入驻企业数量较多、服务能力较强的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空间载体。包括各类产业园区,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
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参与此认定。
原文链接:/h-nd-2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