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山区研发资助项目扶持
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本项目的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9%;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2)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3)本项目不予以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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