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补贴,最高资助300万

2020-12-15 09:52

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计划

支持领域:

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的冷链配送系统建设、开展网络销售业务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中心建设以及电商共同配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社区网络配送设施建设等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解决方案项目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

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

申报条件:

(一)申请冷链配送系统建设项目资助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

2、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没有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3、2020年度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

4、项目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请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资助的商贸流通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

2、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没有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3、2020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或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其中网络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4、项目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请电商共同配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的企业(协会)需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

2、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没有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3、平台有50个以上企业入驻。

4、项目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申请社区网络配送设施建设等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解决方案项目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12月31日前成立;

2、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报送各类统计数据,没有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3、项目完成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nd-2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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