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增名牌商标资助项目申报
时间:2021
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状况良好,内部管理规章健全,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 资助项目申请和获得时其公司注册地均须在南山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3、资产财务状况不良或涉及重大纠纷。
4、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5、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6、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原文链接:/h-nd-2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