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16:16
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
2021年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科创委)
时间:2021
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与使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也可由上述双方联合申报。
(二)示范范围:深圳市或对口扶持的省内外相关地区。
(三)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原文链接:/h-nd-2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