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10:15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项目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项目申请
时间:2021
条件:
(一)联盟已经向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并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产业政策导向;
(二)联盟已经开展本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或其它知识产权服务,或建立了知识产权专项数据库,或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活动;
(三)满足《深圳市专利联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案联盟因长期不正常开展工作,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处罚的不得申报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项目。
原文链接:/h-nd-2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