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局:广州商委
时间:8月
支持额度:总投资额的30%,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领域:
(一)电子商务(商贸流通领域)项目。
(二)商贸物流项目。
(三)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基本要求:广州市的企业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
财务要求:电子商务
(一)专题一:电子商务企业模式创新或升级改造。主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创新项目、平台新建或升级改造项目,重点行业、电商产业集聚园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专题二: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主要支持传统零售、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销售渠道项目。
(三)专题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主要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自建交易平台项目,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仓储管理系统、分拣系统建设项目等。
(四)专题四:农村电子商务。主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电子商务企业及涉农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市场等项目。
(五)专题五: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主要支持信用、认证、统计、培训、标准化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备注:物流领域:(一)专题一: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商贸物流园区、物流基地、自动化物流仓储中心项目;
(二)专题二:城乡配送建设项目,包括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城市集中配送、社区末端公共配送网点等
(三)专题三: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四)专题四: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
(五)专题五:电商物流发展建设项目。包括电商物流建设、农村电商物流建设、跨境电商物流建设项目;
(六)专题六:商贸物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包括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
原文链接:/h-nd-2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