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最高补贴1000万

2020-12-22 16:56

1项目名称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项目

2申报时间

2021

3扶持领域

优先支持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新能源产业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4扶持标准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投入的50%及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内对松山湖的经济贡献,最高1000万元。

5申报条件申请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的企业应是松山湖内发展速度较快、发展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松山湖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属于东莞市或松山湖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三)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四)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率不低于15%或毛利率不低于30%。(五)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或新药证书)不少于2件,或拥有有效专利数(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件。(六)具备一定科研实力,研发机构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在用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低于500万元。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技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1人;拥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或不少于5人。企业或其研发机构近两年内承担有国家级或省级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七)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企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并在近两年内没有拒报、漏报、瞒报统计报表的情况。(八)近3年内未发生工商、税务、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链接:/h-nd-2251.html

标签: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9-2022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