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1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清洁生产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05-27/08-31
扶持方式:
(一)对通过标准审核程序完成清洁生产验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通过标准审核程序完成清洁生产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补足奖金差额10万元。
(二)对通过简易清洁生产审核流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三)鼓励已通过简易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继续申请并完成标准审核程序清洁生产验收。其中,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补足奖金差额3.5万元;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补足奖金差额13.5万元。
原文链接:/h-nd-2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