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项目说明:人工智能类企业租用社会物业为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租赁支持。
支持额度:由物业所在地管辖的街道办出具企业自用物业的租赁价格报告,产业部门按此租赁价格报告给予企业60%的租金支持,首年支持一般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每年的租金支持标准将根据租赁价格报告予以合理的调高或调低,如果实际租金价格上涨,政府租金支持部分每年上涨幅度最高不超过5%)。支持资金按年度核定拨付。单个企业每年租金支持最高500万元。
申请条件(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1.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在300万元(含)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0万元且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在10%以上。
已申请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任一分项产业用房支持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支持。
本政策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原文链接:/h-nd-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