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
核准制
二、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助飞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创业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以下。
(三)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五)在贷款还清一年内提出申请,如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可分年度申请扶持。
三、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一)符合助飞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利息扶持,按不超过企业贷款总额1.5%给予担保扶持,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二)符合创业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 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利息扶持,按不超过企业贷款总额1.5%给予担保扶持,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三)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四)在贷款还清 1 年内提出申请,如贷款期限超过 1 年的, 可分年度申请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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