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5:25
一、项目类别
核准制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政府应急转贷、融资租赁、银行保理、金融保险方式获得融资,相关业务已完成。
(三)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三、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
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50%、单笔最高 50 万元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原文链接:/h-nd-2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