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1-01-06 17:18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经认定的竞争优势明显、成长性好、专业程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的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

(三)《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0〕11号)

三、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对经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在工业设计软硬件建设方面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软硬件建设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等的费用。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操作规程、申请指南(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具备开展工业设计研究试验的条件;

2.企业人才队伍素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研究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4.企业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5.企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两年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0项以上;累计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包括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奖、红点奖、I奖、GMRK奖)5项以上。

原文链接:/h-nd-2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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