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申请条件:(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③2018、2019年度在南山区均有全年完整的工业统计月报数据;
④2019年度在南山区统计的工业产值在5亿元(含)以上(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企业2019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超过15%(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中非成本费用表企业以月报行业增加值率推算企业增加值数据;如2018年工业增加值为负值,2019年工业增加值为正值,则视为满足上述增速条件);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①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③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④提出资助申请后,将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原文链接:/h-nd-2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