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申请指南

2021-01-08 15:08

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申报条件

  申请创新创业活动资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龙华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在上一年度举办完成的创新创业活动。

  (二)原则上申请单位须在备案的时间内完成活动,且达到备案申请书中描述的活动规模及影响等。

  (三)同一申请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同一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进行资助评审。

  (四)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需通过专家评审,对于评审不合格的活动不予资助,其中评审项主要为:

  1、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类型:活动举办的级别、活动承办单位的情况、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情况、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情况、活动在对龙华企业获得投融资方面的成效、活动对促进龙华引入优质企业及企业发展的成效(企业须是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或已获得投融资的)、活动的基本情况、媒体报道情况(包含电视、电台、纸质媒体、网络、微信等新媒体);

  2、除创新创业大赛外的其他活动类型:活动举办的级别、活动承办单位的情况、参与活动的嘉宾的情况(包含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正高职称专家)、参与活动的演讲嘉宾的情况、活动对促进龙华引入优质企业的成效(企业须是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或已获得投融资的)、活动的基本情况、媒体报道情况(包含电视、电台、纸质媒体、网络、微信等新媒体)。

  (五)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原文链接:/h-nd-2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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