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创新载体建设补贴200万

2021-01-08 15:49

对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对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万元的奖励;

对省、市级科技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配套奖励。

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强度等方面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秀、良好的科技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的项目给予最高万元的奖励。

深圳市

对入驻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的创客企业给予三年内每年实际租金50%最高5万元的房租补贴;

对入驻科技桃花源的科技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给予三年内每年实际租金50%的房租补贴,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每年最高10万元,国高企业、港澳资科技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规上国高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原文链接:/h-nd-2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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