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三)申报主体运营的科技桃花源类型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科技产业园。
二、奖励标准
(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技桃花源的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科技桃花源的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应统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科技桃花源园区企业数据表;
(五)科技桃花源园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科技桃花源考核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四)、(五)、(六)中的信息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9年末。
四、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1月14日-1月23日下午6:00
原文链接:/h-nd-2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