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局《关于成都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成都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及认定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高企培育、申报及认定工作安排
(一)高企培育工作
培育企业的条件:在成都高新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税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8年至今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拟定2021年、2022年认定高企的企业。8年后认定过高企的企业、到期重新认定的企业,不再需申请高企入库培育。
(二)高企认定工作
第一批:5月17日6月17日。
企业先进行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7:00。
第二批:8月2日9月15日。
企业先进行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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