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高企认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事项

2021-02-25 16:20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研发费用方面应注意以下细节:

1、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一)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二)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并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

4、由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二、高企认定研发费用归集范围需要注意要点:

三、企业申报高企认定的主要条件(须全部同时符合要求):

1、企业符合成立一年以上条件;

2、有获得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

3、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5、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6、近三年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比例;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nd-2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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