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盐田区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落户项目补贴申请指南

2021-02-26 17:47

 【盐田区资助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落户项目】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新成立或新迁入的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自成立或迁入起 3 年内,如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对超出 5000 万元的部分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新成立或新迁入的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自成立或迁入起 3 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对超出 5000 万元的部分给予1%、最高 500 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 2019 年 9 月 6 日以后在盐田区注册或新迁入盐田区,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

  (二)申报单位在盐田区登记注册时间满 1 年。

  (三)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剔除关联交易额)达到 5000 万元以上。

原文链接:/h-nd-2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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