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利用政府物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补贴申请指南

2021-02-27 15:54

【盐田区资助利用政府物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一、申请内容

  经区政府审定,符合条件的知名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可利用区政府物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并给予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一次租期最长3年,第一年向运营方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上年运营绩效确定租金减免比例。

  (二)按简单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或按运营方投入的实际装修费给予全额扶持,扶持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

  (二)经盐田区政府同意的,由知名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原文链接:/h-nd-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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