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方式:资金
组织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日期:2021-03-01 / 2021-04-09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我省企业根据行业特点,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节能减排率、生产安全率为主攻方向,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提高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生命周期的智能化水平。重点支持对我省典型行业具有可复制性和示范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智能制造模式在全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项目单位愿意主动配合总结经验,推广模式。
(六)项目已经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
原文链接:/h-nd-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