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专利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2021-03-11 17:02

1、专利权的终止规定?

答: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都自申请日起计算);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因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而终止: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通过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审查员针对放弃专利权声明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为生效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2、如何判定专利申请类型?

答:根据自己对产品的保护要点进行选择保护方式:

(1)外观专利:如需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以及三者的结合,就要申请外观专利;具有人机交互界面类产品(如软件、PP或网站等)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如需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发明专利:如果产品的创造性和新颖性是前所未有的,那么申请发明专利,同时生产加工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或者配方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4)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日申请:实用新型先获得授权利于企业维权,后续发明专利符合授权条件,申请人可以通过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方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实现发明专利对发明创造的接续保护,进而延长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或者也可通过修改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方式获得两件专利。获得发明专利申领国家资助多,减轻企业负担。

原文链接:/h-nd-2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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