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1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宝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医疗卫生类基础研究项目;
(二)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基础研究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的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
二、资助标准
对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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