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龙岗科技项目(获奖企业激励、双创赛事及活动扶持)申请指南

2021-03-27 15:28

(一)参赛获奖团队项目激励

1.获奖团队需在获奖后一年内落户龙岗区,落户后应为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主要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4.获奖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二)参赛获奖企业项目激励

1.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

2.获奖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 (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

(五)赛事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提供单位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复印件

(七)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验原件);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本项政策所指的创新创业大赛是指由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等各级政府作为主办单位的创新创业比赛。

3.项目须在龙岗区正常开展。

4.团队组获奖项目需在获奖后一年内落户龙岗区,落户后应为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时间不得早于参赛时间。

双创赛事扶持

对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龙岗区预选赛或龙岗区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的执行单位给予赛事活动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赛事活动已纳入龙岗区工作方案。

(3)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2.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于不超过活动实际费用50%、最高100万扶持。

(二)双创活动扶持

对积极参加龙岗区组织的国家双创周、国际创客周等重大双创活动的单位,给予活动费用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相关活动已纳入龙岗区工作方案。

(3)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原文链接:/h-nd-2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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