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商业/餐饮/零售行业商业增值扶持补贴

2021-04-08 17:40

编制依据:

为了促进福田区商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政策。

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或机构。

项目说明:

对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本年度单季度销售额3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单季度销售额4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单季度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按单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率情况,给予每季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申请条件】

1.企业需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

2.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批发企业本年度单季度销售额需达到3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2)零售企业本年度单季度销售额需达到4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3)餐饮企业本年度单季度营业额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3.企业每年可申请四次,以本年度单季度的统计数据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原文链接:/h-nd-2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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