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有两家以上企业采用并有效实施一年以上的团体标准。
主导深圳市团体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5万元的奖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主导制定、修订标准的单位:
①国际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单位在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且其提案为该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
②其他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单位在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名前三的起草单位。
③标准文本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制定、修订标准的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参与制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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