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补贴取消/人才引进补贴取消】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取消公告

2021-05-29 10:02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部署,现将我市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业务

  (一)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等三项业务,下同)停止申报。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在我局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且业务状态为待受理,以及处于受理后审核审批环节的申报记录,按原规定办理。已提交的申请如由申报单位自行或申请撤回的,2021年9月1日零时后我局不再受理。

  (二)经审核退回申报单位补充材料的申报记录,申请单位应当自系统退回次日起60日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并在申报系统继续提交申请,我局按原规定予以办理。逾期未在申报系统提交补充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

  二、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

  (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我局将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我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请各申请人、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h-nd-2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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