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政策摘要汇总

2021-09-16 10:23

一、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

1. 外商投资企业在深圳设立新项目:

年实际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 奖励2%的比例最高1亿元

2. 外商投资企业在深圳设立增资项目:

年实际外资金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 奖励2%的比例最高1亿元

深圳市1:1配套奖励,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

二、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增资奖励

按照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

1. 500万-1000万美元 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2. 1000万-0万美元 奖励万元人民币

3. 0万美元及以上 奖励250万元人民币

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另行按相关行业优惠政策执行。

三、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

地区总部:

1.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万美元。

2. 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在深圳市内。

3. 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不低于1亿美元)。

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

1.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分支机构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

2. 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3. 承担拓展研发、销售、贸易、结算、数据等总部功能。

房地产、金融及类金融等行业总部认定按照相关行业政策执行。

四、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奖励

按照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

1. 0万-3000万美元 奖励300万元人民币

2. 3000万-5000万美元 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3. 5000万美元以上 奖励600万元人民币

不含房地产、金融及类金融业等行业领域

五、深圳市总部企业发展

1. 新引进总部企业 落户奖励1000万元

2. 总部企业贡献奖 最高0万元

3. 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 最多不超过5年,每年不超过150万元

4. 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 最高5000万元

5. 独立或联合申请总部用地建设总部大厦 建筑规模应与总部企业形成的地方贡献相适应

6. 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最高150万元

六、深圳市金融业若干措施

1. 金融企业总部落户奖 最高5000万元

2. 财务公司、村镇银行落户奖 最高500万元

3. 金融企业总部增资奖励 最高1000万元

4. 金融企业跨地区并购奖励 最高1000万元

5. 购买金融总部项目用地 按照市政府有关总部企业联合或独立建设总部大厦条件执行

6. 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 最高5000万元

7.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最高50%

8. 认定经营性金融企业总部 奖励1000万元

9. 金融租赁公司补贴 最高500万元

10. 一级分支机构落户奖励 最高万元

11. 一级分支机构购置本部自用办公用房 补贴3%最高5000万元

12. 一级分支机构本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最高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40%补贴

13. 商业银行专营机构落户奖励 一次性500万元

14. 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落户奖励 最高500万元

15.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自营业务、经纪业务、承销保荐、另类投资等专业子公司落户奖励 最高500万元

16.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独立销售等专业子公司落户奖励 最高500万元

17.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专业子公司,以及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等专业公司落户奖励 最高万元

18. 全国性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和保险销售公司(含网络销售、电话销售)落户奖励 最高500万元

19. 股权投资企业落户奖励 最高1500万元

20.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规模奖励 最高1500万元

21. 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购置自用办公用房 补贴1.5%最高500万元

22. 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最高500万元

23.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费收入奖励 最高4%

24. 设立3年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租房补贴 最高100万元

25. 交易场所落户奖励一次性500万元,租房补贴最高100万元

26. 全国性产品研发中心、创新实验室 奖励100万元

27. 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落户奖励 最高万元

七、深圳市金融人才办法

1. 100名高端金融人才培养经费 最高5万元/人

2. 1000名骨干金融人才培养经费 最高1万元/人

3. 10000名青年金融人才 开办鹏城金融大讲堂

4. 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 颁发聘书/经费资助

5. 培养深圳金融人才奖励 最高100万元

6. 金融行业协会引才育才奖励 最高50万元

7. 海外培训项目 最高10万元/人

8. 深港金融合作创新交流活动 每场最高20万元

9. 深港金融人才交流活动 每场最高10万元

10. 金融领域博士后站点 20家100人

11. 1000名大学生实习补助 本科生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

12. 执业资格证书奖励 最高5万元

13. 鹏城十大杰出金融人物评选活动

八、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

1. 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市级300万元、省级300万元、国家级500万元

2. 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 最高300万元

3. 知名工业设计奖 最高每项50万元

4. 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 最高500万元

5. 工业设计走进中小微制造企业 最高3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最高30万元(其他企业)

6. 工业设计产业服务体系 工业设计创新服务支撑平台最高300万元、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最高万元、工业设计文化传播推广最高300万元

7. 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 最高0万元

8. 升级认定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 最高3000万元

九、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1. 完成上市辅导奖励 最高150万元

2. 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奖励 最高80万元

3. 新三板挂牌奖励 最高50万元

4. 进入新三板创新层 再给予最高30万元

4. 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深圳 最高500万元

5. 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迁入深圳 最高500万元

十、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

1. 单笔担保额小于500万元(含) 最高100%的担保费补贴

2. 单笔担保额500-800(含)万元 最高80%的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十一、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攻关 最高800万元

2. 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 最高300万元

3. 产业支撑体系 最高500万元

4. 行业重大活动 最高500万元

5. 国际化拓展 持续经营3年以上给予100万元

十二、深圳市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1. 境外专利申请 按照50%支持

2. 境外商标注册 按照50%支持

3. 资质认证费 按照50%支持

4. 境外展览会展位费 传统市场国别(地区)按照50%支持、新兴市场国别(地区)按照70%支持

5. 线上展会展位费 按照50%支持

十三、深圳市企业对外投资合作

1. 前期费用 不超过50%支持

2. 贷款利息贴息 不超过50%支持

3. 资源回运运保费 不超过50%支持

4. 海外投资保险保费 不超过50%支持

5. 中方外派人员人身安全保障保险保费 不超过50%支持,每人不超过0元

6. 境外疫情防护用品采购费 不超过50%支持,每人不超过0元

7. 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深圳分平台 不超过50%支持

8.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不超过50%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9. 对外劳务合作及相关公共服务 适应性培训费用每名劳务人员不超过300元每个企业不超过300 万元、劳务扶贫费用每次活动不超过3万元

十四、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

1. 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贷款贴息 最高万元

2. 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资助/奖励 被认定为广东省公共海外仓每个项目300万元、其他公共海外仓择优每个项目300万元

十五、深圳市企业进口贴息

进口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 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十六、深圳市企业服务贸易

1. 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费不超过150万元、运营费不超过50万元

2. 重点服务进口贴息 不超过500万元

3. 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国际资质认定费用不超过50万元、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费用最高每人4500元

4. 提升研发创新水平 服务外包业务的研发投入费和品牌建设费不超过100万元

5. 离岸服务外包贴息 根据实际收汇金额和指定LPR给予支持

6. 技术出口贴息 不超过500万元

十七、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 场地租赁费用/场地布置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翻译费用/会议服务费用/宣传推广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十八、深圳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1. 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最高500万元

2. 布局前沿基础研究 市配套国家资金额度不超过50%

3. 设计企业购买软件 不超过300万元

4. 自主研发设计芯片应用推广奖励 不超过500万元

5. 设备和材料应用推广 不超过1000万元

1-5联系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88102129

6. 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不超过500万元

7. 设计企业购买IP 不超过500万元

8. 设计工具研发 不超过3000万元

十九、深圳市消费提升扶持

1. 商贸企业(销售公司)零售额增长奖励 最高1000万元

2. 新建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大型连锁门店 最高500万元

3. 专业消费市场新建或改造 最高500万元

4. 应用新技术发展新零售 最高300万元

5. 大型百货超市发展自有商品品牌 最高300万元

6. 打造进口商品交易平台 最高500万元

7. 口岸经济带内新建或改造零售商业 最高500万元

8. 开展消费品品质分级评价和消费行业NPS口碑指数项目的第三方机构 最高30万元

9. 平行进口汽车 每辆奖励3000元

10.深圳欢乐购促消费宣传推广活动 最高100万元

11. 电子商务物流体系项目建设 最高300万元

二十、深圳市质量品牌双提升

1. 质量品牌提升项目 最高万元

2. 质量品牌公共服务项目 最高万元

3. 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奖励 每个100万元

二十一、深圳市会展业发展

1. 本市企业组团参加市外国内展会 实际展位费、搭建装修费,以及会务费、承办费、中心展位装修和配套活动费用给予资助

2. 本市企业组团参加境外展览 实际展位费、公共布展费、报关清关、公共宣传以及承办费等费用给予资助

3. 在本市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 3万平方米以内的场租给予2元/平方米/天

二十二、深圳市农业发展

1. 现代农业项目 最高300万元

2. 农业高新技术项目 最高300万元

3.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奖励70万元、50万元、30万元

4. 休闲农业示范点 国家级 省级 市级分别奖励110万元、80万元、50万元

5. 深圳市菜篮子基地 最高80万元

6. 农业产业化项目贴息 最高300万元

7. 建造现代化远洋渔船 按国家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

8. 建造或购置渔船和设备改造 最高1000万元

9. 建造或购置大型拖网加工船 最高1万元

10. 境外渔业资源 按已缴纳境外资源使用费的60%资助

11. 回运自捕海产品运输费用 按照国家资助金额的50%配套

12. 建设远洋渔业基地 最高0万元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最高300万元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费用 最高万元

15. 农产品可追溯平台费用 最高50万元

二十三、深圳市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

1. 前沿技术预见研究 最高万元

2. 基本原理探索和技术概念验证 最高500万元

3. 核心技术攻关和工程化验证 最高2亿元

4.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制 100%资助

5. 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 50%资助

二十四、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

1. 在本市举办

2. 定期举办过三届以上

3. 展览净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

4. 多个主题相同或相似的展会,以其中一个展会提出申请

5. 每年认定数量为10-20家,下半年申请

二十五、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扶持

1. 技术改造投资 最高1000万元

2. 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 最高0万元

3. 重大项目奖补 最高5000万元

4. 产业链垂直整合 最高1500万元

5. 技术改造投融资 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最高500万元

6. 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 最高5000万元

二十六、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扶持

1. 企业技术中心组建 最高500万元

2. 企业技术中心提升 最高500万元

二十七、深圳市工业强基工程扶持

1. 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配套 最高1000万元

2. 国家工业强基工程推广应用 最高500万元

3. 市级工业强基工程建设 最高500万元

二十八、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 最高500万元

二十九、深圳市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1.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对试点银行0.5%业务奖励,试点保险机构1%业务奖励

2. 过桥资金贴息 最高20万元

3. 无还本续贷贷款 单笔贷款补贴最高10万元

4. 企业发债融资补贴 最高50万元,对协助机构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

三十、深圳市市长质量奖

1. 经济类金奖、银奖、铜奖 分别不超过2名、3名、6名

2. 文化、社会、生态、管理和服务类金奖、银奖 各不超过1名

3. 金奖、银奖、铜奖评分 不得低于标准总分的60%、55%、50%

4. 金奖、银奖、铜奖 奖励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三十一、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1. 我市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 总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3. 总部企业或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4.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

5. 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高端专业人才和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申报的特殊高端专业人才

6. 最高档奖励150万元

三十二、深圳市人才伯乐奖

1. 每引进一名杰出人才 20万元

2. 每引进一名经我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类和类人才 10万元

3. 每个新入选省、市引进重点人才团队 15万元。4. 由符合我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 最高万元5. 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协助 每引进一名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类人才5万元

三十三、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

1. 为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马拉松、冰球和无人机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 不超过1500万元

2.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 不超过800万元

3.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 不超过500万元

4. 为赛艇、五人足球、三人篮球、国际象棋、围棋和象棋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 不超过500万元

5.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 不超过300万元

6. 为上述运动项目的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 不超过100万元

7. 其它奥运项目的国际类单项体育赛事可在其落地的首三届按场馆租金、安保支出 不超过100万元

三十四、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

1. 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园区 万元2. 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基地 不超过100万元3. 新认定体育产业园区或者基地 国家级万元、省级100万元

4. 市级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考核为优良以上 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三十五、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

在本市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发放贷款利息不低于5万元 贴息比例不超过50%,同一家企业近2年内支付的抵押贷款利息和信用贷款利息可累计申请,最高万元

三十六、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

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鼓励发展类,落户我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最高300万元

三十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一)市级支持政策: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给予5万元资质补贴。

2、国高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费用的75%(制造业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4、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 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二)区级支持政策:

1、国高企业入库培育支持:最高10万的入库支持;

2、上年度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

3、上年度首次迁入福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支持。

4、国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限一人)给予最高30万元的引才奖励。

5、国高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补贴支持。

原文链接:/h-nd-2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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