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龙华区新纳统企业扶持(龙华规模以上企业补贴)

2021-11-05 14:48

新纳统企业支持。

(一)商贸业新纳统企业培育。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新纳统企业培育。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限额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原文链接:/h-nd-2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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