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罗湖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指南

2018-04-03 10:32

一、申报内容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专利奖及专利代理奖励。

二、设定依据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三、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科研机构,或具有罗湖区户籍的自然人。

  (二)获得以下资质奖励均可: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

  3、上一年度获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深圳专利奖项目,申请单位应为第一专利权人;

  5、申报发明专利累计数量奖励的企业,期限以截止申报日期,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数为准,申请人须为第一专利权人且申请地址在罗湖区的发明专利,地址有变化的发明专利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通知书。

  6、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期限以截止申报日期上一年度代理的辖区发明专利申请累计数为准。

四、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资助标准:

  1、科学技术奖: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20万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国家级50万元、广东省级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万元奖励;

  4、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获得10件:10万元;累计30件:30万元;累计50件:50万元;累计100件:100万元。

  5、专利奖:中国专利金奖100万元、专利优秀奖50万元;深圳专利奖3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多项专利奖的,按最高奖励扶持,总金额不超过万元。

  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上一年度代理辖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事业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五)民办非企业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六)上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事业单位、个人除外)。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八)获得的各项奖励的,提供国家、省政府授予获奖的文件及资金入账凭证;获得专利奖的,提供相应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奖励的文件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九)各项专利的提供专利申报、获准、委托代理或著录信息变更等相关材料。

  (十)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十一)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承诺书。

  (十二)五年内不迁离罗湖承诺书(扶持金额超过50万的企业需提交)。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

(十三)其他材料:13923812050 QQ:201553588

  六、申报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3日至5月31日

  电子材料提交时间:4月3日至5月31日

原文链接:/h-nd-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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