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首次入选500强企业奖励项目

2018-04-16 14:48

南山区首次入选500强企业奖励项目

  为促进我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及标准

(一)对首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500强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企业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安排奖励;企业若获得中国500强奖励后,再入选世界500强,则予以奖励差额。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注册地在南山辖区;

2、 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 企业首次入选《财富》世界500强或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500强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四、办理流程

(一)备齐资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请单位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分送资金主管部门;

  (三)资金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或进行核准;

(四)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计划;

(五)区统计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分别对企业的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八)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九)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文件太大,可不上传附注部分);

(六)入选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七)近三年累计获区财政资金扶持达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企业,提供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3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近三年累计获区财政资金扶持达300万元及以上企业,提供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网上原件扫描上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提交,需验原件的请同时提供原件待验。

六、时限要求

区经济促进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于资金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办理拨款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8深圳常报项目截止时间

1、创业资助项目:2018年01月12日2018年02月23日

2、创客创业资助:2018年01月26日2018年03月16日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4、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第三批:2018年08月14日2018年09月14日

5、国家高新培育入库: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6、研究开发资助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7、国家高新培育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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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nd-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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